北京新版积分落户政策今起发布实施

   2020-07-16 互联网发吧网740
核心提示:记者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和人社局获悉,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已完成修订,于7月16日
  记者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和人社局获悉,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已完成修订,于7月16日发布。7月17日起,北京市2020年度积分落户工作将正式启动。

新版的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保持总体稳定,仍为12项条款。包括积分落户目标原则、资格条件、指标体系、基本流程和法律法规等内容,维持“四项资格条件+2项基础指标+7项导向指标”政策框架不变,主要对6项导向指标在操作层面进行了调整优化。

新的政策保持了连续性稳定性,更加突出面向普通劳动者的政策导向。在具体内容上,堵塞了试行政策操作漏洞,更加突出公平公正。在分值设置上,调整为梯度赋分,平滑分值差距,更加突出科学精细。

新版政策精简优化职住区域、纳税、创新创业等指标内容,落实国家改革要求,确保了社保和居住指标权重占比在60%以上。同时,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部分指标进行了优化调整,更加注重考量个人对城市发展的综合贡献。根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积分落户规模保持稳定,根据北京市常住人口变化情况,统筹考虑城市发展需要,择机适度扩大年度落户规模。同时积极研究提升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居住人员的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优化6项具体指标操作

鉴于社会对导向指标调整的呼声最高,本轮调整主要针对6项指标展开,具体包括:

· 教育背景指标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明确了就学期间社保及居住分值保养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

· 职住区域指标将计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试行政策发布之年)调整为2018年1月1日(试行政策正式实施之年),明确此后在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予以积分,强化了首都人口和功能布局调整的导向。

· 创新创业指标精简了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同时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对获得一定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人员予以加分。此外,在《操作管理细则》中,优化了创新创业指标中部分奖项内容,扩大了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的加分范围。

· 纳税指标精简了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纳税可获得加分的内容,同时进一步倡导持续稳定纳税的政策导向,并考虑申请人年度纳税额度存在一定波动的实际情况,调整为申请人近三年连续纳税,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平滑了分值差距。

· 年龄指标调整为梯度赋分,在45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含不满1岁)少加4分,避免了分值“断崖式”下降。

· 明确了涉税违法行为、守法记录指标行政拘留处罚的扣分时限均为“近5年”,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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