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2019-09-02 经济参考报260
核心提示:部分省市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推出了“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等一系列“大礼包”。

为了解政策落实情况,记者近期在陕西、上海、重庆、四川等地调研发现,部分省市已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保障了基金安全和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为下一步全国统筹奠定了基础。多地受访企业表示,此次国家在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同时,还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力度很大,企业负担明显减轻。

部分省份实现统收统支

作为全国较早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省份之一,陕西从2001年起实现了基金全省统收统支、省级统一拨付使用,实行全省统一政策、统一费率、统一项目、统一缴拨方式、统一使用基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垂直管理的“六个统一”举措。

“具体做法为‘五子模式’,即政府定点子、社保开单子、税务收款子、银行发票子、财政兜底子。从2001年起,陕西取消了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收入户,将各级以前的基金结余全部归入省财政专户,税务部门征缴收入直接划入省财政专户。”陕西省社会保障局综合处处长贾海员说。

重庆也实现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从2004年起,重庆实行全市统一的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每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由市政府报市人大审议后下达各区县执行,社保基金由市级统一管理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

记者调研了解到,为改变省级统筹后压力过于集中在省里,市、县责任弱化的情况,一些省市建立起政府责任分担机制。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基金管理处副处长张利民说,陕西将扩面征缴任务下达各市,综合考虑参保人数、退休人数、养老保险费征收、地方财政平均增长率等因素,确定分担系数。例如各市当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超出预算部分(不含当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和新增的其他待遇支出),由各市政府按照40%的比例分担。

重庆市社保局副局长孙志坚说,重庆制定差异化的缺口分担机制,对完成当年度各项社保费征收任务的区县,按其超收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基金结余指标留存区县。对未完成征收任务的,由该区县通过基金结余指标或本级财政资金补足。支出方面,对未超过支出预算指标的,节支部分作为对应险种基金结余指标留存区县。对支出超预算指标的,超支部分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按比例进行分担。

基金安全运行有保障

记者调研了解到,已做到统收统支的省份,由于统筹层次提高,实现省内互济,解决了各地之间基金收支不平衡问题,基金规模扩大,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有力保障了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陕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据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底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00亿元左右。“从总量上看,历年来全省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结余也在逐年稳步增加。”

陕西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处长刘俊航说,实行省级统筹后,陕西已连续17年兑现“不拖一天、不漏一人、不少一分”的承诺,实现养老金“按时足额”和“社会化发放”两个100%。

原陕西省东风机械厂退休职工李爱珍说,退休12年来,每月25日,她的银行卡上都会按时足额收到退休金,从没有被拖欠过。现在自己每月领取退休金2100余元,省里每次上调退休金也都有享受到,非常安心。

“实行省级统筹前的2003年,重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7亿元,累计结余基金可支付月数仅为3.1个月。2018年,全年基金总收入达1007亿元,较统筹前增长16倍多,累计结余基金可支付月数提高到13.8个月。”孙志坚说,目前,重庆参保人跨省、跨城乡、跨区域、跨制度实现“账随人走”,适应了人员流动需求。

多省市人社部门负责人表示,遵循大数法则和精算平衡原则,省级统筹更好地实现了社会保险制度的互济互助功能,基金的收支平衡、安全运行更有保障,也为养老金连续多年上调奠定了基础。至2018年末,重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连续14年调增,惠及734万退休人员。2019年,陕西连续第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有266万退休人员受益。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程征东说,今年上海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平均增长水平在5%左右。

陕西省财政厅副巡视员秦爱梅说,未来几年,陕西全省基金收支状况仍比较稳健,具有较好的支撑能力,不会存在“穿底”情况,能够保证降低费率后基金的支付能力。

形成良性循环利好企业发展

来自人社部的数据显示,5月1日起,30个省份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各省份都结合实际明确了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的具体政策。为避免缴费负担陡增,陕西、四川将分别用2年或3年,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逐步过渡到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多地受访企业表示,费率与费基同时调整,企业负担大幅减轻,获得感十足。四川省能投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曹继蓉介绍,从5月算起,预计到年底企业可节余养老保险费3274万元左右。加之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继续下调,企业人工成本费用的增长将得到控制,促进集团高质量发展。

“没想到这次降费力度这么大、政策落实得这么快!”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社保部部长孟凯说,公司在陕西参保职工1.88万人,去年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3.7亿元。费率降低后,今年5至12月,预计可减少养老保险缴费4937万元,减少比例为13.33%。节约的费用,可以用于提高企业年金比例和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提高职工福利水平,也有利于提升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能力。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在陕西的在职参保职工有7200余人,退休职工1800余人。企业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通过测算,我们单位本部和所属近10家在陕参保单位,单就养老保险一项,5月比4月直接支出减少236万元,全年减少2800余万元,企业得到了实惠。与此同时,我们在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等方面也将间接降低成本。”

这位负责人表示,作为一家以基础设施施工为主的企业,公司在国家这一轮减税降费中获得了红利,提振了信心,增强了企业加快发展的活力。从长期来看,减税降费是一套“组合拳”,各项政策相互配合,也对企业合规性和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企业将顺势而为,通过提高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在各项利好政策引导下实现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方案》调整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提出“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与此前按照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相比,也是一项较大的政策调整。

陕西省人社厅副厅长刘会民说,经初步核算,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2018年陕西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412元,月均5201元,较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下降7.45%。“在部分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中,不少职工是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这样一来企业和个人的缴费负担也可进一步减轻。”

沪陕渝川等地人社部门干部表示,降费后,短期内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会减少一部分,但不会影响养老金发放。“降低社保费率是放水养鱼,长远来看,将有利于企业增强自身实力,提高缴费能力,这是一个良性循环。”张利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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