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消息,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近日发布了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坪山区投资推广服务署招商引资专项资助资金3000万元。
具体情况为:根据深圳市坪山区政府招商引资专项资助要求,公司将注册地搬迁至坪山后,基于落户等支持,公司可获得专项补助资金3000万元,本次实际到账专项补助资金3000万元,该项补助金额已全部实际到账。
补助形式为:现金;补助类型为:收益相关;计入会计科目为:其他收益。该项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12日,法定代表人陈钦鹏,注册资本73321.7683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文具及办公用品,国内商品销售贸易,电子商务等。
近日,齐心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钦鹏、黄家兵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01号)(简称“警示函”)。警示函显示,齐心集团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简称“净利润”)同比下降379.95%。经查,该公司未审慎考虑并购子公司商誉减值事项对2021年净利润的影响,导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十七条的规定。陈钦鹏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家兵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