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消息,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科技或公司)近日发布关于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根据公司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2022年度公司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照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计提2,940.98万元激励基金,向238名符合规定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分配。
公告显示,条件一: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该条件已达成。经董事会审核: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条件二: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得低于净利润基准值。该条件已达成。经董事会审核:根据公司2022年经审计且经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财务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且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98.76万元;净利润基准值为17,567.57万元(公司2020年和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且计提业绩激励基金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算术平均值),因此,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得低于净利润基准值的条件已达成。
条件三:最近一年内公司未发生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该条件已达成。经董事会审核:2022年公司未发生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焦点科技表示,202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中计提,本次计提和分配不会对公司2022年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天眼查资料显示,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南京,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平台运营商。焦点科技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首批信息化试点单位,国家工业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国家首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试点项目单位,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