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云科技: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数量共计2.3亿股,占总股本54.17%

   2023-04-23 互联网280

4月23日消息,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云科技或公司)日前发布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100,000股,并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9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1,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2,291,80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8,708,19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共计230,68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17%,共涉及股东3名,分别为杭州光云投资有限公司、谭光华、杭州华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股份将于2023年5月4日起上市流通。

公告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于2023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增至425,824,684股。

发行人控股股东光云投资、实际控制人谭光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人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天眼查资料显示,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电商软件服务提供商,互联网软件技术创新型企业。以帮助电商更简单、更高效做生意为使命,因而专注致力于互联网电商的软件服务,为数以千万计的电商用户提供从管理、交易、营销、客户服务等各场景的高效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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