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作假,平台坑租客不带眨眼?

   2018-12-27 新京报640
核心提示:房源作假,平台坑租客不带眨眼?
       居大不易,不尊重租客的中介和渠道,终究也难以得到商场的信任。一旦被贴上“假房源众多”的标签,用户扔掉你,连声再见都不会说。

朝南带电视大卧室1500元,年底清库存地铁旁主卧1650元拎包入住,二环新小区30平米主卧1700元——精巧的装饰,不错的地段,远低于商场行情的价格,假如你是个租房客,看到这样的房源信息怎会不动心?不过当你拨打电话咨询看房时,可能就中招了,租房中介带你去看的,往往是那些画风骤变且价格翻番的房源。

近日,有网友反映某租房渠道上存在很多优质贱价房源租借,但是客户要看房时却屡遭已租借或被预订的“套路”。

12月24日,新京报记者随机抽取该渠道上坐落北京主城区的20套房源进行调查,仅有3套挂号房源能按渠道标示的价格租借。在另一家渠道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20套房源只要3套能按标示价格租借,与那些已租借或被预订的精巧房源无缘,并不是命运欠好,朴实是因为租房“套路太深”。经过虚伪的贱价房源来拉客,这种套路不是哪个渠道独有,以至于租房中介都敢对租客直言:“网上挂的就是个鱼饵,把你钓上来之后,再推别的房子”。

对此,有过找房经历的人,应该有亲身领会。在一些渠道上,找一套真实租借的非中介个人房源,到底有多难。

贱价房源圈套盛行,不意味着只是个道德良心出题。其实依照《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产品或许效劳不存在的,或许产品的性能、功能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能够清晰定性为虚伪广告。

对租房渠道来说,房源信息形形色色,审核不免挂一漏万。但这也不是听任虚伪房源坑人的理由。作为互联网信息效劳提供者,“明知或许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相同得承当连带责任。

还有一种可能是,和发布贱价虚伪房源的租房中介相同,租房渠道也需求经过它来“钓”用户,所以不免短少整治的动力,对虚伪宣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本年9月,北京市住建委曾严查互联网渠道房源发布信息;11月,安居客等渠道还被要求进行整改。接连的监管法律,并没有铲除贱价房源圈套,可见租房范畴的乱象有多顽强。

那些租房中介,经过贱价房源拉客,无非是打定了做一次性生意,坑一次算一次。但是需求提示渠道的是,用户被套路得多了,可能会直接卸载APP。听任虚伪房源众多,绝不可能真正留住用户,只会销毁自己的口碑。

居大不易,不尊重租客的中介和渠道,终究也难以得到商场的信任。一旦被贴上“假房源众多”的标签,用户扔掉你,连声再见都不会说。还望相关中介公司和渠道能算清楚“长远账”。而假如他们“知法犯法”“一犯再犯”,相关部门也该严查严惩。“挂羊头卖狗肉”的不良商贩在商场上游走,实在是有碍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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