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在观望 普法待加强

   2019-01-07 经济日报560
核心提示:《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微商在观望 普法待加强
       从快速发展到标准提高,电商法的颁布施行,使得电子商务范畴真实完成了有法可依。电商法施行一周以来,企业电商对《电子商务法》高度重视并积极展开整改措施,以往让人不胜其烦的搭售行为根本绝迹。可是,微商们依然处于茫然张望阶段,法令普法依然负重致远。

备受瞩目的《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从快速发展到标准提高,电商法的颁布施行,使得电子商务范畴真实完成有法可依。

经济日报·我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企业电商对《电子商务法》高度重视,并积极展开整改措施。例如,OTA(在线旅行社)的搭售现已全部撤销。可是,朋友圈的个人微商还在张望,有些微商乃至还不知道《电子商务法》,普法法令依然负重致远。

OTA全面撤销搭售

《电子商务法》刚一出台,就被以为是遏止搭售行为的利器。《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则电子商务运营者搭售产品或许效劳,应当以明显方式提请顾客留意,不得将搭售产品或许效劳作为默许赞同的选项。违背此条规则的,由商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期限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能够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电商职业中,搭售行为主要出现在日子效劳范畴,特别是在线旅行类途径上尤为泛滥。电商法正式施行之后,尽管赏罚额度并不大,但哪家企业也不愿意成为第一个吃到罚单的恶人。从记者的体验来看,目前主流OTA途径现已全面撤销了搭售行为。

例如,记者经过同程艺龙预定1月9日上海至北京的G102车次,二等座票价为553元。选择12306直接订票,订单总额也是553元。如果选择同程艺龙供给的便捷购票效劳,则会收到需求缴纳至少30元附加费的提示,点击后能够看到是该途径供给的30元赠50元景点券效劳。

在携程上也有类似提示。例如预定1月9日杭州到北京的MU5131航班,1.5折的经济舱票价为360元,直接预定不加价。可是,携程也供给了定价为88元的超级会员效劳,以及加18元可获50元接送机抵用券效劳。

“《电子商务法》保证了顾客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但电商法条文并不反对套餐式出售,关键是要清晰不能让顾客默许勾选。”我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令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表明,因为有明显提示,所以上述效劳是符合法令要求的。

值得留意的是,撤销搭售后,OTA途径不约而同地推出了更多增值效劳。例如,同程艺龙推出了“有房保证”效劳,顾客在途径成功预定酒店以后,一旦入住时被告知预定房型已满,同程艺龙将在15分钟左右的时间内给予顾客处理计划,并优先组织顾客在预定的酒店晋级房型处理入住。当酒店无房间组织晋级时,同程艺龙会给客户推荐周边同等级或其他合适酒店,同时赔付顾客最高不超越原订单首晚房费的差价。

蒙慧欣表明,电商法对电商职业和顾客而言都是好事,将倒逼电商企业转型,“对于包含在线旅行途径在内的日子效劳电商途径而言,不只需求清晰标准、坚守底线,更应该专注于产品与用户效劳质量的提高,从产品运营、效劳保证、防范危险等多个方面提高归纳实力,这样才能在瞬息万变的职业大潮中站得稳、行得远”。

部分微商仍在张望

除了日子效劳类电商,受电商法影响的还有一批人,那就是活跃在朋友圈里的微商。《电子商务法》第十条规则,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依法处理商场主体挂号。可是,个人出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使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答应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令、行政法规不需求进行挂号的在外。

换句话说,就是个人在朋友圈里展开代购、出售等运营活动,也需求处理工商挂号。作为配套方针,2018年12月3日,商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运营者挂号作业的定见》,清晰电子商务运营者请求挂号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运营场所作为运营场所进行挂号。

当时,微商、代购现已渗透到了每个人的日子之中——谁都会有几个微商老友。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表明,从税收视点来说,每个人的作业、消费都需求缴纳税款,微商、代购不能例外。此外,针对微商作为运营者却不在监管范围内这一问题,《电子商务法》来得正是时候。无论如何,微商、代购都不应该是法外之地。

有观念以为,《电子商务法》将个人卖家归入监管范围,这一行为提高了电商途径的入驻门槛,可能影响个人卖家展开电子商务的热心。对此,李旻以为,商场监管总局现已当令出台了相关举措,细化了电商运营者的挂号要求,规则电商运营者能够将网络运营场所作为运营场所挂号,并将经常居住地挂号为居处,很好地符合了电子商务虚拟性、跨区域性、开放性的特点。同时,商事制度改革后,个体户实行“两证合一”,配合全程电子化,运营者足不出户也能在网上处理个体户注册的全部手续,并不麻烦。

可是,记者查询发现,许多微商对电商法仍处于茫然张望的阶段,严厉落实相关方针的不多,爽性退出运营的也不多,乃至还有部分微商表明自己不知道这部法,更不知道现已正式施行了。

记者朋友圈里一位终年帮人代购各种山货、农产品的老友,1月4日早上3点还在更新上货信息,这次卖的是进口车厘子;还有一位在淘宝开店的朋友,同步在朋友圈里更新了当日的海鲜价格,“螃蟹3斤100元不包邮”。记者问询得知,他的淘宝店相同没有工商注册挂号。

法令普法负重致远

值得留意的是,电商法法令普法依然负重致远。记者问询几位微商老友后发现,部分从事海外代购的老友暂停了朋友圈推行,转为私信了解的买家。淘宝企业店的客服们则表明自己地点企业原本就有工商挂号,因此朋友圈能够继续发文推行。有4位以个人身份从事国内产品代购、出售业务的老友,居然没有一个知道电商法要求微商需处理工商挂号,有一位老友还向记者咨询电商法什么时候施行,他应该去哪里处理工商挂号。

电商法施行前夕的2018年12月27日,中消协发布的查询表明,有超越4成网购人群不知道电商法,需求加大普法力度。此次记者的小查询再次证明,电商法法令普法负重致远。

“在对受访者了解《电子商务法》途径的查询中,经过微信、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途径了解《电子商务法》的受访者最多,占比71.1%。”中消协产品效劳监督部主任皮小林表明,相关部门应借助新媒体,加强对电商法的普法宣扬。同时,电商法正式施行后,监管部门无妨抓几个典型,彰显法令的震慑力,用严厉法令来展开普法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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