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返款一半,这类陷阱要当心

   2019-02-17 经济日报740
核心提示:购房返款一半,这类陷阱要当心
     “安居搀扶方案”原本应该是助力中低收入家庭集体住有所居、购房置业、完成安居愿望的一项惠民举动。但经济日报记者日前查询发现,一些基金会却打着慈善的幌子,以“安居搀扶方案”为名,向购房者许诺以补助款的形式分期返还给购房者,乃至声称返还总额高达购房款的一半,然而背面却擅自把安居补助款挪为己用。

建立于2016年1月的北京中旭公益基金会,与湖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广东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协作展开了一项“安居搀扶方案”。依照方案,契合标准的购房人只要在上述两家房地产公司的房源内购买房子,就能获得补助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购房款后,按购房款的20%捐赠给基金会,基金会再以补助款的形式,分20年返还给购房者,返还总金额将到达购房款的50%。

据统计,中旭公益基金会在“安居搀扶方案”中,共收到两家公司共计442.7万余元的捐款。依照规定,“安居搀扶方案”搀扶对象,主要面向当地政府列为住宅保障对象但未享用住宅保障的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人均住宅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及其他年轻集体;契合当地购房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

购房享用补助返还,总金额还能到达购房款的一半,这样的优惠政策对契合条件的购房者来说很有诱惑力。不过,上述捐款却没有按期发放到广阔购房者的手中。据基金会法定代表人陈述:在无任何协议和项目的情况下,中旭公益基金会先后将近400万元的款项划拨到与中旭关联的几家公司。到2017年2月26日,也就是中旭公益基金会建立只是1年后,其账户余额仅剩341.4元。

针对近400万元的捐款流出,北京市民政综合法律督查大队法律四队队长高苹通知经济日报记者,“经查询发现,中旭体系机构众多,与基金会较为亲近的几家公司和基金会的实践操控人为同一人,各成员单位之间资金往来频频。”

《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基金会是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非营利性法人,公益性是基金会的基本特征之一。高苹表明,中旭公益基金会展开的“安居搀扶方案”项目以公益资助为名,参加房地产销售补助、返利的行为,已不契合公益慈善的主旨。

高苹表明,由于“安居搀扶方案”项目大多在二三线城市,参加方案的购房者因收入所限,很多购房者是因为一时相信了购房补助的许诺,才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如补助款不能到位,将会造成银行停贷、客户退房等连锁反应。

2018年3月,北京市民政局对北京中旭公益基金会以未按规章规定的主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进行活动且情节严重为由,对其作出撤销挂号的行政处罚。同时,对查询中发现的基金会相关理事涉嫌挪用基金会财产的行为,移送北京市公安局。

“为保障广阔购房者的利益,北京市民政局要求北京中旭公益基金会要与捐赠人、受益人等有关方面共同妥善处理,平稳过渡,防范风险。”高苹说。

近年来,部分诈骗犯罪团伙打着国家、政府旗帜,以慈善活动等名义,以高额返利为钓饵,诱惑大量不明真相的大众加入所谓的各类基金会及相关项目。为此,民政部门不断加大社会组织法律力度,依法查处基金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基金会实在履行法定义务,明令各基金会应当严格依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展开活动。

大众应该怎么防止陷入此类慈善圈套?掌握威望信息,进步防范认识是要害。“一方面,大众可登录我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各级民政部门官方网站或关注我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号查询社会组织相关挂号信息。另一方面,大众应掌握所涉领域相关常识,不要盲目跟风,对‘高额回报、高额返利’等许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陷入以利益为钓饵的圈套。”高苹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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