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茄子卖7元,武汉一公司哄抬物价被罚款300万元

   2020-03-04 长江网620
核心提示:3月3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武汉土家二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哄抬物价行为,依法顶格罚款300万元。
 3月3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武汉土家二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哄抬物价行为,依法“顶格”罚款300万元。

经查,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2月29日,该公司在电商平台上,共销售蔬菜订单量6630份。其中,网售西红柿价格22元/公斤、四季豆价格36元/公斤、胡萝卜价格25元/公斤。然而,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有限公司提供的同期上述蔬菜价,分别为:西红柿7.5元/公斤,四季豆16元/公斤,胡萝卜4元/公斤。另查明,该公司还在其网上店铺信息栏中标明:茄子7元/个,鲜玉米10元/个,白萝卜6-8元/个。

《告知书》称,该公司的这种销售方式,客观上造成了消费者的恐慌情绪,推动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蔬菜价格过快上涨,情节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且经市场监管部门约谈和告诫仍拒不改正,为此,武汉市市场监管局遂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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