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高三年级原则上于4月7日先行同步开学;初三年级和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除小学一二年级外的其他年级,视高三开学推进及疫情防控情况再分批跟进开学,具体时间和方案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各设区市或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高校、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具体开学时间另行研究确定。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教育厅要求,切实做好防疫物资、人员培训、安全排查等开学准备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开学准备“两手抓”,确保分批开学有序推进。